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28句)

2023-07-02 10:33:4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作为一名黑奴,汤姆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自暴自弃,他与命运顽强抗争,相信上帝无处不在,尽管命运一再与他作对,让他遭遇妻离子散,生死离别以及毫无人性的毒打,但他始终坚信上帝与他同在,相信自己的苦痛一定能唤醒残酷者的良知,并最终皈依上帝。

2、他在一座荒岛上险象求生,就仅凭身上带的东西,在岛上生存下来,在一次巡逻时,救回了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星期并教会了他说话,最后,他们还是回到了人类文明。

3、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生活中这种平淡的琐事,和这种平淡的写作手法所震撼。

4、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陪伴我成长的朋友,它给了我快乐;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导师,它给我充足的精神食粮,给我启迪。

5、我就很喜欢一本书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本书就是围绕着主人公王宝的南柯一梦展开,虽然就是一个比较低年级的人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也觉得张军爷爷写的十分的好,能让我进入到这个书中的画面里去,读到哪就想到哪,这个画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脑子里呈现出来。

6、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7、《昆虫记》是我的生日礼物。因为我以前观察过一只蜘蛛,所以我对《昆虫记》中的《狼蛛》这一篇非常喜欢。从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大蜘蛛给吸引了。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书中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毛虫,漂亮的蛾子,可怕的大蜘蛛,这些都是我喜欢的昆虫!我就像着了魔似的疯狂地读着书里的内容。

8、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9、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10、在世界文学史上,如果说有哪一本书的影响大到甚至引发了一场战争,那一定非《汤姆叔叔的小屋》莫属了。1862年,林肯总统在白宫接见这部小说的作者――女作家托斯夫人时,盛赞她写了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它促使了美国废奴运动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11、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12、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13、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14、无论一开始是怎样的开始?可是到后面,才发现原来在平淡的生活中,两个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开始的那种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15、比如,《还欠款》,这篇寓言就告诉人们,在具有法律效益的书面材料上,下笔写时,要慎之又慎,尽量避免多音字引发的歧音的词语,不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说到底,要学好语文。

16、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17、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18、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19、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20、我每天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下课看,放学看。有一次,我在哈麦尔森里面看书等妈妈,我看了有1个小时半的书,发现妈妈还没有来,就拿起手机要打,却发现屏幕上显示有5个未接来电,而且都是妈妈打的,我的天哪!我居然都没听见。我飞快地跑到车站,看见了妈妈的车,便进去了,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说:“看书是好,但是也要有个限制,下次不允许再这样了,害我担心。”

21、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22、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23、每个月似乎只有读到《童》才算完整。时间是伟大的,它带走了各种各样可以遗忘的记忆,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动:《疯娘》中神志不清却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的母亲;《我的巨蟒保姆》中忠实可靠的巨蟒;《非法智慧》里愿意为朋友而牺牲的郭周;《田野歌声》中善良可爱的乐乐……太多太多的感动与记忆,始终萦绕在脑海,贯穿了我的大半个童年。《童》是我童年时代的梦,我想如果我与《童》不曾邂逅,《童》不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的童年会是怎样?那一定是暗淡无光又没有梦的年代。没有梦,童年还算是童年吗?只不过是杯白开水罢了,无色无味,既无墨线勾勒,又无彩绘雕琢,那该是怎样的境地?大概也只能用味同嚼蜡来形容吧!

24、这本书中的故事很多,有特别的几篇反复读了好几遍,故事情节形象,生动,吸引人,在阅读的过程中就感觉自己也进入了童话人物的生活和感情中,让我的心情也随着故事起伏。

25、这本书第一句说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后,楚、汉争霸,又并入汉。

26、它就像一颗发着异彩的宝石,我张开双臂,贪婪地沐浴着它的光彩,《水浒传》,你给我生活抹上了厚重的一笔:宋江的仗义疏财,林冲的武艺高强,李逵的粗鲁野蛮,卢俊义的文武双全……我仿佛出入在苍茫芦苇中,行走在茂密绿林里。遗憾的是皇帝无能,奸臣当道,好汉的故事过早的了却。但他们的精神永存,他们的义举将永垂不朽!

27、培根曾经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最爱看的《水浒传》就是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混乱的时代,108位英雄豪杰齐聚梁山泊,高举义旗,一起反抗北宋朝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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