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代表人物思想主张(精选75句)

2023-09-12 09:07:51

法家代表人物思想主张

1、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代表人物思想主张)。

2、(3)性善论:主张人性本善,《三字经》中“人之初,性本善”体现孟子的主张。

3、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4、法律作用上,法律主要有“定分止争”和“兴功惧暴”这两个作用。前者是用来处理各种关系矛盾,以保证公平性;后者是奖励耕战,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5、申不害提出了“术治”一说,主张国君对驾驭臣民有“七术”,《韩非子-内储说上》中记载:“一日众端参观,二日必罚明威,三日信赏尽能,四日一听责下,五日疑诏诡使,六日挟知而问,七日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简单概括,“术治”主要包括国君树威手段;任命、监督、考核臣子的措施;管理官员的措施等三方面内容。

6、  核心思想: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墨家有严密的组织,成员多来自社会下层。

7、(3)《韩非子·用人》中说明立法要易于理解和实践,最后既可以达到赏赐的目的,又能达到避免刑罚的产生,即“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

8、  核心思想:以辩论名实问题为中心,并且以善辩成名的一个学派,又称“辩者”、“刑(形)名家”。围绕“名”和“实”的关系问题,展开论辩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但由于他们的研究方法奇特,按汉代司马谈所言,是“控名指实”,“参伍不失”,因此,虽然名家擅长论辩,但其论辩又流于“苛察缴绕”,疙疙瘩瘩,诡谲奇异,所以历史上一直名声不好。(法家代表人物思想主张)。

9、代表作:《孙子兵法》,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兵法。

10、法家认为法律特征包括公正性、公开性、权威性和稳定性等四点。

11、“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材料所体现的思想是()

12、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13、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之可治也。”

14、追求与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墨子思想中体现这一特点的主张是()

15、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

16、商鞅变法是当时各国变法运动中比较彻底的一次,文化教育的改革是商鞅变法的内容之一。商鞅的文化教育思想与当时的儒家思想是对立的。他指责“儒学”为“虱子”,他说:“礼乐”、“诗书”、“仁义”、“修善”、“孝悌”等等都是祸国殃民的东西,如果用这些复古主义的教条来治理国家,就会“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农战》)。敌人一来,国土就必被侵削;敌人不来,国家也必定贫穷。他同时痛斥那些“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画策》)的奴隶主贵族和儒生,必除之而后快。而当他们利用“诗”、“书”作为“以古非今”的舆论工具,企图进行反对活动的时候,商鞅则坚决主张采取“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的手段,对他们进行打击和镇压。商鞅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特别重视为新兴地主阶级培养革新变法的人才。他提出:“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韩非子?和氏》)。所谓“游宦之民”,主要是指那些满脑子腐朽、保守思想意识的儒生及一些游食者。他们摇唇鼓舌,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商鞅认为必须加以禁止和打击。商鞅要培养和提拔的“耕战之士”,就是那些在进行封建兼并战争和发展封建经济中对新兴地主阶级作出了实际贡献的人。商鞅认为对待这样的革新分子则必须按“任其力不任其德”,“官爵必以其力”的原则大胆地培养、提拔和任用。 

17、  核心思想:核心内容是“阴阳五行”,阴阳家思想将自古以来的数术思想与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并进一步发展,建构了规模宏大的宇宙图式,尝试解说自然现象的成因及其变化法则。

18、代表人物:孔子(儒家学派创始人),代表作:《论语》

19、韩非猛烈地批判和攻击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特别是反对当时影响最大的儒家学派。他指斥儒家的那一套“礼、乐、诗、书”的教条和“仁、义、孝、悌”的道德准则都是“愚诬之学”,“贫国之教”,“亡国之言”,是致使国贫兵弱,乃至亡国的根源。在韩非看来,其他学派的理论都是互相矛盾的,只能造成人们的思想混乱,是非不分,统治者如果兼听他们的意见,就必然引起乱子。因此,韩非主张禁止这一切互相矛盾、只能惑乱人心的学说,而定法家于一尊。特别是要防止老百姓受到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思想的影响,要对他们的思想实行严格的统制。 

20、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用商鞅。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别为"帝道"、"王道"、"霸道"。商鞅畅谈霸道的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变法理想的舞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

21、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

22、“势治”和“术治”都是新兴地主阶级加强中央集权的产物,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会它们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23、西周时,礼法一体,这时的“礼”便承担了一部分“法”的职责。

24、孔子:儒家 春秋 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德治民、克己复礼、有教无类

25、法律本质上,在诸侯争霸的春秋战国时期,富国强兵是当时各诸侯国的迫切需要,而“法治”则是实现富国强兵的不二法门,所以说,法的本质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战时的功利主义政策。

26、“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故事蕴含了对立事物能够互相转化的道理。这跟我国古代一位思想家的主张不谋而合。这位思想家是()

27、战国末期,韩非子将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等三治融为一体,提出“以法为本”乃真正的法治,以及“法、势、术”三治合一的观点,而“法治”说在法律思想架构中始终占据着核心角色。

28、核心思想:政治上提出“仁政”、“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主思想。在伦理观上提出“性本善”。被尊称为“亚圣”。

29、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30、为了使“法治”的思想能够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占统治地位,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商鞅的“壹教”精神和措施,认为必须使国内做到“言谈者必轨于法”,意思是说要使每个人的思想和言论都符合法家的精神和遵守国家的法律。在这种思想指导下,韩非提出了著名的法家教育纲领。他说:“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五蠹》)。所谓“无书简之文”、“无先王之语”,实质就是要废除、清算古代奴隶制的文化典籍和道德说教,特别是儒家所尊崇的“礼、乐、诗、书”和“仁、义、孝、悌”这一套东西,并从而实现他的“以法为教”的主张。

31、法家思想注重法律,提倡依法治国,反对儒家思想的礼。法家思想认为,贵族和权贵垄断了经济,政治的利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现象。法家提倡土地私有,按劳分配。法家思想认为如果继续沿用腐败的礼制,这是不先进的,不公平的。

32、管仲,春秋时期的政治家,被尊称为管子、管敬仲等,他是古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改革家和经济学家,被誉为圣人之师,有管夷吾举于士之说。

33、韩非: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他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34、贾谊是什么家,估计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是儒家出道的,当官后,他是政论家、文学家,但是他的理论又是法家的,《过秦论》比较普通,不如看看《治安策》,那才是神文。

35、《论语》中说:“殷因十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十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36、  道家​​的思想也是极具生命力的,还衍生出了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道家学说又被称作“黄老之术”,即黄帝和老子的学说,这在西汉初期十分流行。先秦时期道家的代表人物有四位:第一位是​杨朱,其著作已丢失,其思想散见于《吕氏春秋》和《列子》等著作中,目前对于杨朱存在很多争议,但毫无疑问的是,他的确是一位很优秀的思想家。第二位是​老子,著有《老子》,又名《道德经》。第三位是​列子,其著作《列子》被一些学者认为是伪书。第四位是​庄子,著有《庄子》,又名《南华经》。

37、孟子:儒家 战国 民贵君轻、仁政、性本善、不违农时

38、(4)“法治”的关键是要保证立法的统一固定,即“法莫如一而固”,这样才能维持社会有序与国君权威;

39、商鞅变法使得秦国富国强兵,最后却被车裂,韩非子认为原因在于其“徒法而无术”;而申不害重视“术治”,最后也以失败而告终,韩非子认为原因在于其“徒术而无法”。

40、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战国末期韩国人,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法治思想为秦王朝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主义国家奠定了理论基础。 

41、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 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中的胜利。

42、商鞅,也叫公孙鞅,其在秦国实施变法,提出帝道、王道和霸道,主张建立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后方粮草充足等,商鞅变法实施后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使得秦国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诸侯国。

43、周统一以后,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周天子也不能禁止。郡县,天下才得以安宁。秦始皇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于是,他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44、韩非总结了战国前期和中期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五蠹》),是造成祸乱的重要原因。并认为当时的“私学”和统治者是“二心”的。这种“私学”是新兴地主阶级实行“法治”的绊脚石。因此他断然主张采取“禁其行”、“破其群”、“散其d”的措施,即禁止办私学的人的行动自由,禁止言论和结社的自由。 

45、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46、荀子是儒家大师,但是法家的李斯、韩非是他的弟子,

47、(2)《管子·形势解》中说“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说明立法也要保证“令顺民心”,这样才能保证“令行禁止”;

48、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49、这一整套中央集权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了诸侯王国分裂割据的祸根,对巩固国家统促进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所以,这一制度在秦以后的帝制社会里一直沿用了近两千年。

50、结语综合以上可知,法家法律思想包括“法治”说这一核心内容,也包括中“法、势、术”三者合一的法律思想。其中,“法”是根本,“势”是前提和调节,“术”是工具和手段,势、术都需在法治的基础上运作才能行之有效,“法治”、“势治”、“术治”三者相辅相成,每一项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且不可或缺。

51、在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中、法家是最具有现实精神的。因此,他们所提出的方案特别具有针对性,因而也特别受诸侯们的欢迎。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

52、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53、总之,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学派,根据当时所处社会环境,提出与发展了“法治”思想,通过对法令的颁布、设计和实施,加强中央集权,强调“以法治国”,最后目的在于富国强兵。“法、势、术”三者合一的法家法律思想除了“法治”,“势治”和“术治”也是法家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以法为本、法势术三者结合共同构成治国思想。

54、  核心思想:主要是在军事方面大有成就,“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等军事名言均出自兵家。

55、道家:“无为而治”,提倡不扰民,让人民自由发展,是一种鼓励经济发展,不扰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代表人物:庄子,代表作品:《道德经》、《庄子》。

56、代表人物:老子(道家学派创始人),代表作:《道德经》

57、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学。

58、“势治”是“法治”思想的前提,旨在实现“以法治国”。法家的慎到学派提出了“势治”一说,强调国君要掌握国家统治权,善于运用赏罚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这样才能保证法令实施,并实现臣民服务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59、(1)法家主张立法及其法令要循序渐进,要顺应时代发展即《韩非子·心度》中所说的“法与时转而禁与能变”;

60、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人,战国中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李悝、吴起的变法活动给予他深刻的影响,因此他“少好刑名之学”(法家学说),到秦国后,在秦孝公支持下,进行变法,终于使秦国“乡邑大治”,“国以(此)富强”,一跃成为战国时期强盛的大国。 

61、(5)立法需提现厚赏重罚的原则,商鞅便是这一原则的实践者,韩非子也同样肯定了这一观点。

62、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

63、(2)义:孟子强调道义,认为无论是君还是臣,都要遵守道义,不同的身份道义不同,君王的道义是实行仁政,臣子的道义是要忠心不儒家的思想有利于统治。

64、而根据《礼记·曲礼》的记载,“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诉,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行法非礼不行;祷词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从《礼记》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礼在当时既是一种约束社会道德和风俗的规范、准则,也是一种国家法律规范。

65、A.为政以德   B.谦爱、非攻   C.无为而治   D.因材施教

66、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不公平的。

67、商鞅:春秋卫国人。他通晓法家、兵家两家思想,所以他不但重法,而且重兵。商鞅强调政治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取得军事上的成功,为此商鞅鼓励对外发动战争以及按军功彰显荣耀,并在变法时颁布了奖励军功的法令。著名的就有商鞅变法。

68、  他认为推广仁义都是在空谈,他的“法治思想”反对着“儒家思想”,君主应该采用手段统一自己的权利,将所有的权利统一起来,治理国家应该制定法律,无规矩不成方圆。

69、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时期的韩国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商鞅的"法"紧密结合,系统化发展法家学说。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70、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71、易中天先生在《百家讲坛》讲述诸子百家时,将某一学派的思想主张概括为“构建理想社会:互爱互利、兼爱、非攻”。这一学派最有可能是(  )

72、周统一以后,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周天子也不能禁止。郡县,天下才得以安宁。秦始皇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于是,他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73、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74、李悝(前455——前395年),战国时政治人物。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濮阳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泰戈尔诗选手抄报(精选25句)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