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法意(精选27句)

2023-06-16 09:55:07

孟德斯鸠法意

1、夫中国刑狱之平,至于虞廷之皋陶,极矣。然皆以贵治贱。以贵治贱,故仁可以为民父母,而暴亦可为豺狼。(孟德斯鸠法意)。

2、   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孟德斯鸠这样的人对政治的研究是那样的彻底, 他比英国的洛克小六十岁,后者最早提出了分权的理论,著有《政府论》。孟德斯鸠生于路易十四王朝时期,此时正是法国波旁王朝鼎盛时期,而路易十四也因为说了“朕即国家”这种话而闻名欧洲。孟德斯鸠推崇牛顿的学说,因此他以物理学定律的方法来谈法律,将其解释为“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各种必然性关系”,也就是不同的法律要适应每个国家不同国情,而不是单纯的命令。

3、《法意》是探讨法律的性质,进而研究国家政治制度的法学、政治学理论专著。孟德斯鸠唾弃了“君权神授”说,认为体现人的理性的法律才是治国的根本。严复在按语中这样理解:“然法之立也,必以理为之原。先有是非,而后有法”,“国之与国,人之与人,皆待法而后有一日之安者也。”这可谓法制国家理念的早期表述。(孟德斯鸠法意)。

4、中法两国位于欧亚大陆的两端,了解中国人的民族性也是孟德斯鸠的兴趣之一。他指出:“各民族的不同性格是品德与邪恶的结合,是好和坏的品质的混合。”(页308)他认为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中有两点是突出的,一是欺骗,一是贪欲。“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却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这特别表现在他们从事贸易的时候。虽然贸易会很自然地激起人们信实的感情,但它却从未激起中国人的信实。”(页316)“中国人贪利之心是不可想象的,但法律并没想去加以限制。一切用暴行获得的东西都是禁止的;一切用术数或狡诈取得的东西都是许可的。”(同上)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恐怖的目的是服从。孟德斯鸠指出,“绝对的服从,就意味着服从者是愚蠢的。”(页33)儒、道、法是我国本土的古典哲学,但在愚民这点上,三种哲学却是相通的。儒家要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法家认为,“民愚则易治也。”(《商君书·定分》)道家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也。”(《道德经·六十五章》)孟德斯鸠认为的中国民族性里的愚蠢、欺骗、贪欲等特点,正是两千多年专制政体高压下形成的畸形的民族性格。不过,孟德斯鸠看法更深入一层,“绝对的服从,就意味着服从者是愚蠢的,甚至连发命令的人也是愚蠢的,因为他无须思想、怀疑或推理,他只要表示一下自己的意愿就够了。”(页33)

5、孟德斯鸠作为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在《论法的精神》中论述了自然法观点。他认为,从广泛意义上讲,法是由事物的性质所产生的必然关系,因而一切事物都有法。自然法是人类进入社会和建立国家以前所用的法;而实在法是人类进入社会和建立国家以后的法。按照孟德斯鸠的观点,理性就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普遍适用的法,即自然法,而各国的法律则是这种理性在个别情况下的适用。

6、第是性依恋,畏惧感使人互相接近,性依恋又增加了人们的快乐,这是人们之间的相互祈求;

7、孟德斯鸠(1689-1755),与伏尔泰是同时代人,他与伏尔泰和卢梭一起,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由于久仰孟德斯鸠的学名,今年4月游览凡尔赛宫路经附近街区时,导游指示了孟德斯鸠铜像所在位置,我竟趁午餐时专程跑过去为之拍照。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严复旧译《法意》),“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张雁深)。人们只知道,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出了“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的著名论断,他在本书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已经物化为美国的政治制度。许多人不知道,在这本名著中,有多处涉及中国的段落与章节。孟德斯鸠在写作中,参阅了当时能找到的大量有关中国的书籍,如《中华帝国全志》和《耶稣会士书简集》和《鞑靼史》等,并与来自或到过中国的人士进行广泛的交流与谈话。

8、汪精卫用王揖唐取代了王克敏,可王揖唐那点中国古诗词的功底全都献给日本天皇溜须拍马用了,去见日本天皇时还极其肉麻,说什么“八綋一宇浴仁风,旭日萦辉递藐躬。春殿从容温语慰,外臣感激此心同”。这伙汉奸,把中国传统文化演绎到如此丑陋的地步。当时可以说出现了集团性的精神沉沦和人格沉沦,不是一个、两个,是一大批,d政军一大批精英。 

9、1734年他发表《罗马盛衰原因》。1748年,孟德斯鸠经过长期的辛勤研究,花了20年时间才完成他的最重要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后在国内轰动一时,但因此遭到教会等封建势力的猛烈攻击。他还著有《为辩护与解释》、《论一般的君主政体》等。孟德斯鸠1755年2月19日病死于巴黎。

10、嗟乎!刑狱者,中西至不可同之一事也。犹忆不佞初游欧时,尝入法庭,观其听狱。归邸数日,如有所失。

11、本文节选了严复对孟德斯鸠《法意》卷十一《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的一段案语。代表了严复对法律与民主的重要观点。

12、本套书硬壳精装,封面烫金,由于是清末民初的书版,距今时间不久,利用现代技术,大多影印得极为清晰。当时的排印本也比现在电脑重排本要更有观赏性。小编很喜欢这套书,已经买了几本,没想到今天参加了团购,不到半价还包邮,对于这么一套高质量的新书来说真的是非常难得了。

13、   孟德斯鸠建议改造英国的政治结构,君主与议会平分行政权,由陪审团负责行使审判权。提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国王的权力受到宪法约束的君主制)的结论。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但是按照孟德斯鸠想法实践的国家却不是英国,而是美国。英国等欧洲国家主要实行的是议会制,三权议会掌握了两权(立法权和行政权)。而美国及其影响的国家如日本则是实行三权分立。孟德斯鸠的祖国法国共和的《人权宣言》也充满三权分立的思想。

14、第是和平,他不同意霍布斯的互相战争论,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人感到力不如人,因此就不会互相攻击,战争是人类有了社会以后的事;

15、伏 尔 泰 希望通过“开明”君主的改革过渡到君主立宪制

16、  其著书甚蚤,年方二十龄,有《神学论》。又尝考罗马宗教所与治术关系者。然不甚求知于人,世亦不知重也。年成《波斯文录》。借彼土之文辞,讽本邦之政教,移情剡目,通国为懽,而教会深衔之。方其罢博尔都议院主席也,适巴黎国学有博士阙待补,孟德斯鸠甚欲得之。而翊教伏烈理使谓其长曰:“《波斯文录》于国教多微辞,今国学顾容纳其作者,王将谓何?”其长惧而不敢。孟德斯鸠乃以书抵之曰:“足下辱我已甚。吾计惟出奔他国,庶几栖息余生,自食其力。所不能得诸同种者,犹冀遇诸他人耳。”伏烈理不得已罢攻,而孟德斯鸠补博士。已而游奥之维也纳,更匈牙利,尽交其贤豪。踰岭度威匿思入罗马,谒教王。教王礼遇有加,不以《文录》为意。北旋,登瑞士诸山,溯来因之水,北出荷兰,渡海抵大不列颠,居伦敦者且二稔。于英之法度尤加意,慨然曰:“惟英之民,可谓自由矣。”入其格致王会,被举为会员。最后乃归法,徜徉布来德、巴黎间。一千七百三十四年,成《罗马衰盛原因论》。论者称其裁勘精究,断论切当,于古得未尝有者。顾所发愤,乃在《法意》一书,当此时,属稿者已六七年矣,前论特其嚆矢而已。精锐绠修,穷昼夜矻矻,凡十有四年,而《法意》行于世。遐搜远引,鉤湛瞩幽。凡古今人事得失之林,经纬百为,始终条理。于五洲礼俗政教,莫不籀其前因,指其后果。既脱稿,先以示同时名硕海罗怀纣。海罗怀纣叹曰:“作者宇宙大名,从此立矣。”印板既布,各国迻翻,一载间板重者二十二次。风声所树,暨可知矣。福禄特尔尝称曰:“人类身券,失之久矣,得此而后光复。”拿破仑于兵间擕书八种自随,而《法意》为之一。后为其国更张法典,勒成专编,近世法家仰为绝作,而《法意》则其星宿海也。年六十有卒于家。方其弥留也,以宗教有忏悔之礼,神甫辈以孟生平于其法多所诽毁,颇欲闻其临终悔罪之言,然卒不可得,但叩之曰:“孟德斯鸠,若知帝力之大乎?”对曰:“唯其为大也,如吾力之为微。”

17、注1:市民法,即民法。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与政治法相对时,使用“市民法”术语;与刑法相对时,使用“民法”术语。——译注

18、另一位九一八事变的元凶,被称为日本最富战略头脑的人物石原莞尔,他讲,我不用拔剑,我只用竹刀就足以吓退张学良。抗日战争开始,国民d副总裁汪精卫及其以下有20多位中央委员投敌,58位将官投敌,一些国民d部队成建制投降哗变。14年抗战期间,协助日军作战的伪军人数高达210万人,超过侵华日军的总人数,使中国成为唯一一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伪军数量超过侵略军的国家。德国进攻法国,法国虽有伪军,但数量没多少;德国进攻苏联,乌克兰出现伪军也没有那么多人;意大利进攻今天的埃塞俄比亚,也有伪军,但也没有那么多人。唯有我们中国,伪军人数超过侵略军。 

19、孟德斯鸠以毕生的精力编写出《论法的精神》这部巨著。这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古典著作之也可以说是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他在这部书中最早提出系统的国家与法的见解,阐述了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论法的精神》对于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起着思想准备和理论指导的作用,也为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20、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波斯人信札》一书。他在书中假托两个波斯贵族旅游欧洲时的通信,对当时法国的封建统治进行无情的抨击。该书出版后,风行一时,孟德斯鸠因此一跃而成为全国注目的人物。

21、严复认为:中国自秦以来,无所谓天下也,无所谓国家也,皆家而已。

22、C.禁止王室或皇室家族成为总统 D.设立由普选产生的众议院

23、当时出现这种整个意志上的崩溃和动摇,首先不是民众,而是精英,精英层、领导层出了问题。国民政府d政军的精英,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王克敏、殷汝耕、梁鸿志、王揖唐、齐燮元、庞炳勋,都投降日军了。庞炳勋刚刚获得台儿庄会战的胜利,还被授了勋,却带领整个部队哗变,变成伪军。王克敏自恃资格老,还看不起汪精卫。什么是资格老?投降日本早,这叫资格老。他碰到汪精卫,传授他跟日本人要怎样打交道,说你不知道的,你得跟我学。汪精卫回敬:我是南京中央政府的,你是华北地方政府的。可见伪政府都要争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汪精卫在南京炮制议案,把王克敏的权力尽数剥夺。在议会通过提案时,王克敏正打瞌睡,糊里糊涂跟着举手,提案就通过了。王克敏一觉醒来,发现权力全没了。于是,他找到南京伪政府宣传部长周佛海发牢骚,说我当汉奸无所谓,我都六七十岁了,我哪天腿一蹬就死了,随便你们怎么骂,可汪精卫拉着那么多年轻人跟你干,那些年轻人是要有将来的。连汉奸自己也知道当汉奸不光彩啊。 

24、孟德斯鸠的创新之处。在格劳秀斯那里,征用权的行使依据是公法:“公法高于私法,因为这是共同体对其成员的法权,以及基于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对其成员的财产的法权”。如果我们看《论法的精神》第二十六章第十五节的论述,我们就会发现,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孟德斯鸠针对的就是这个格劳秀斯传统。在孟德斯鸠看来,公家征用公民财产时,不应当依据政治法(格劳秀斯的公法),而应该依据民法,因为这时候,“公家就是以私人的资格和私人办交涉而已”。孟德斯鸠已经意识到格劳秀斯创造的这个概念的危险,为了防止公权对私权可能造成的侵害,孟德斯鸠颠倒了格劳秀斯传统,提出应该用民法来调整征收权,把国家当成和公民平等的一个主体,所以他才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但是孟德斯鸠并不认为自己所说的是什么新鲜东西,他指出,这种用民法调整征收权的做法实际上是日耳曼人的一项古老的习俗,只是——暗示由于受罗马法影响——今天被我们遗忘了:“他们(古代日耳曼人)当时的裁决是依据民法;而我们今天的裁决却是依据政治法”。

25、西塞罗认为,土地均分不公正,盖建立国家,就旨在保障人人所拥有财产的安全。

26、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一些普通民众也加入了哄抢圆明园财物的行列。1900年八国联军,我前面讲了只有1万多人,10天内却攻下北京。八国联军是怎么占领北京的?当时我们中国民众之中有给八国联军后勤辎重推小车的;北京城高尺厚,有给八国联军通风报信提供情报的,告诉他们广渠门下水道未曾设防;八国联军从广渠门下水道鱼贯而入,排着伞兵队形,顺着土坡、斜坡往上爬,周围有那么多中国民众,却揣着手,站在旁边,麻木观看的;攻陷皇宫,有民众帮着填平壕沟,帮着架梯子,扶梯子的,还有民众坐在城头上帮着八国联军瞭望,传递信息的;八国联军在北京杀人,指定中国人捆中国人,中国人砍中国人脑袋。真是一盘散沙之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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