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社会契约论名言(精选75句)

2023-07-16 11:32:49

卢梭社会契约论名言

1、每个结合者将他自己及其所有的权利整体让与整个共同体。每个人将自己奉献给所有人,也就相当于没有将自己奉献给任何人。既然我们可以从每个结合者那里获得自己让与他的同样的权利,那么我们便赢得了所有失去的东西的等价物,同时也获得了更多保存自己所有物的力量。

2、(2)人类的进步导致的社会的不平等,人类的进步史同时也是人类的堕落史。

3、除了那些对所有人来说共同的准则外,每个民族还有自身的原因,它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安排这些准则,使其立法只适合它自己。(卢梭社会契约论名言)。

4、卢梭紧张极了,心想,如果承认丝带是自己拿的,那他一定会被辞退。

5、契约关系。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关于社会契约中的契约自由。公共意志与人民的角色。

6、时至今日,卢梭的《忏悔录》还是惊世骇俗的。试问:当各种诬陷、侮辱如雨点般落在身上时,有几个人敢于在自己撰写的传记中坦然地承认自己有偷窃的习惯:“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我所心爱的小玩艺儿。”当自己已经成为名噪全国的学者时,有几个人敢于披露自己曾经撒过谎、诬陷过善良的女仆?有几个男人乐于把那种最难堪的事情——手恶习自供出来让世人嘲骂?又有谁愿意把自己私生活中——和女人之间的关系和情感关系——加以剖析?对于一个名噪整个法兰西的思想家来说,主动地披露自己的卑鄙龌龊,带来的后果将是何等可怕?只有两种人——傻瓜和疯子才会赤身裸体地冲进道貌岸然的人群供他们耻笑与垢骂。卢梭写《忏悔录》时正处在腹背受敌的艰难处境中,析学家休漠说:“他好像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剥掉了衣服,而且剥掉了皮肤,在这种情况下被赶出去和猛烈的狂风暴雨进行搏斗。”

7、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主要探讨了人类组成社会的原则——符合“公意”。“公意”指的是具有共同利益、理论上每个人都会同意的意见,目的是保护平等和自由。

8、  4) 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d在~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9、这些条款无疑地也可以全部归结为一句话,那就是: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的集体。因为,首先,每个人都把自己全部地奉献出来,所以对于所有的人条件便都是同等的,而条件对于所有的人既然都是同等的,便没有人想要使它成为别人的负担了。

10、新班开课|“插画班”,绘出自己的世界 HOT~

11、《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欧洲的革命运动和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独立战争。

12、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候起成为自己的主人。

13、社会契约论学说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往往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当公共的物品不能够保证各自利益时,人们倾向于选择让渡出一部分权力。这种新产生的权力无论是凌驾于社会契约之上的,或者被社会契约所制约,亦或者服从自己,总之,不管这种社会契约到底是什么,他们都是“同意”的产物,“是每个人之间相互协议的结果”。根据这种同意产生的不同的国家政府并不会凌驾于所有城邦公民的公共权力之上。刚好相反的是,社会契约产生的公共权力被认为是低于个人权力的,因为这种公共权力产生的本源是为了实现并为个人利益服务的。

14、卢梭在这个地方似乎出现了一个矛盾:他一方面强调“指引公意的判断是不明智的”,另一方面又强调“与我相反的意见若是占了上风,那并不证明别的,只能证明我错了,只能证明我所估计是公意的而不是公意!”

15、老师的教学就像一场单恋,不管付出多少,受伤的总是自己

16、卢梭的《论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以下基本观点:

17、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卢梭说出了最广为人知的名言:

18、《社会契约论》是西方18世纪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君权神授”理论、争取平等自由的政治地位的思想武器,在此前提下,西方资本主义及其各项相应的制度才得以充分发展,因此,社会契约理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上与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亦为资产阶级国家以平等、自由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达的先导。《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预见的消费者的各种陷阱、毁灭性的军费负担等等,都已成为当代社会的现实问题。

19、黄涛老师开篇点题,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和霍布斯与洛克不同,他不称颂个体的自然权利,而将社会秩序视为一切权利的基础。这同我们以往对卢梭形象的理解或有出入。那么《社会契约论》在卢梭的写作中有什么意义呢?按他自己的说法,《社会契约论》是《政治制度论》(这本书并没有完成)写作的副产品,但作为《政治制度论》的核心部分,《社会契约论》有其特殊重要性。在黄老师看来,要系统理解《社会契约论》的整体意图,需要把握该书第一卷。由此,黄教授开始以一种“字里行间”的方式阅读进入《社会契约论》第一卷。

20、在这里,我首先提醒我的读者,你们一定要仔细阅读本章。如果不用心去理解,我是无法解释清楚的。

21、悔恨在我们走好运时睡去了,但在身处逆境时,却更强烈地感觉到它。

22、启蒙运动是发生在欧洲的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在欧洲近代三大思想运动之一。

23、卢梭和亚里士多德完全相反,认为人基于约定成为政治动物。卢梭在“一论”中所提及的自然和亚里士多德式的自然目的论对立,是一种审美的自然。这种自然观没有带到政治生活之中,只是一种生活的理想。

24、这种矛盾实际上是源于现实(事实)与理想(原则)的矛盾。理想中的“公意”指向所有人的共同利益(所有人都应该同意),是一种理想情况。而要实现这种理想情况就需要设计现实的方法(卢梭指的是“完全的讨论”),而完全的讨论本身又是另一种理想状况,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25、卢梭的政治哲学(ThePoliticalPhilosophyofRousseau)

26、在卢梭的社会契约中,公众与个人不可或缺,个人组成公众,公众形成普遍意志,个人形成个人意志,再将公众上升为主权者。正基于此,主权者不会伤害个体的利益。即使与个人利益相悖,那也只能说明这种少有的利益呼声是利己主义的短视,不利于共同体的长期和谐发展。“这种不公正发展下去将导致政治体的毁灭。”

27、卢梭,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音乐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被誉为“现代民主政体之父”。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强调自由平等,反对压迫;提出“天赋人权”,反对专制、暴政。其代表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28、尽管法律并不对民风作出规定,但是立法可以造就民风。

29、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30、但是政治共同体或主权者,其存在既只是出于契约的神圣性,所以就绝不能使自己负有任何可以损害这一原始行为的义务,纵使是对于外人也不能;比如说,转让自己的某一部分,或者是使自己隶属于另一个主权者。破坏了那种它自己所赖以存在的行为,也就是消灭了自己,而并不存在的东西是不能产生出任何东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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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

33、建筑师在建造一栋大厦之前要先察看和勘测地面,看它是否可以承受大厦的重量,贤明的立法者也不是一上来就拟订良好的法律本身,而是在此之前先观察法律所针对的人民是否能够承受这些法律。

34、既然面对同类时任何人都没有天生的权威,既然强力无法产生任何权利,那么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就只剩下契约了。

35、在考察人民选举国王的行为之前,最好先考察人民成其为人民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必须在选举行为之前,是社会真正的基础。事实上,若是不存在任何事先的约定,少数人服从多数人选择意义何在?

36、卢梭于1759年开始写《社会契约论》,1762年4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其实,这本书的思想准备时期更早,1756年开始,他就计划写一部《政治制度论》,但由于要写《新爱洛绮丝》便搁置了。

37、它引发了震惊世界的法国大革命。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便来自《社会契约论》。1789年法国国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人权宣言》中“社会的目的是为大众谋福利的”、“统治权属于人民”等内容充分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精神。

38、从我们心中夺走对美的爱,也就夺走了生活的全部魅力。

39、卢梭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也是启蒙运动最具代表性的思想家之一。

40、社会契约限定转让仅有的特征是:集体接受个人财产的目的是承认个人对于财产的合法产权,而不是为了霸占个人财产。相反,集体只是保证个体对财产获得合法享有权。这就将侵占变成了有效的权利和对合法所有权的拥有。既然任何人都可以被视为公共财产的保管人,其产权就必须受全体国民保护,同时受到集体保护以抵御外国侵犯,可以说他们丝毫没有损失。

41、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

42、在卢梭的《忏悔录》之前还有过一部影响至广的《忏悔录》,它的作者是著名的教父圣·奥古斯丁,而他的坦诚远不如卢梭的十分之一。更为重要的是,教父的坦诚是为了证明人是有原始罪恶的,人本身不值得爱,只有“上帝”才是惟一的“享用”对象。

43、当然也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人们在还未拥有土地前就已经联合起来,然后占领土地供所有联合体成员共享、平分或是按照主权者的规定以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不管所得土地按什么方式分配,每个人对其土地的产权都必须在集体对该土地的产权框架内,如果失去了这个原则,也就没有了社会契约约束力,主权者也就失去了行使权力的保证。

44、在罗马最辉煌的时期,就可以看出暴政的种种罪恶已经在它的内部复活,也可以看出它已经快要灭亡,因为立法权威与主权权力已经都结合在同样那些人的身上了。

45、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46、生为一个自由国度的公民,而且是主权体的一员,虽然我人微言轻,但我对公共事务有投票权,仅此一点,我就足以有义务关心它们。每当我思考政府问题时,我总能在我的思考中找到爱我的祖国的政府的新理由。

47、这个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标准”就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具体请戳哈贝马斯)

48、公意是什么?卢梭说:“一旦有若干人结合起来自认为一个整体!他们就只能有一个意志!这个意志关系共同的生存以及公共的幸福。”

49、根本就不存在没有法律的自由,也不存在任何人是高于法律之上的。无须问何以人们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法律只不过是社会结合的条件。服从法律的人民就应当是法律的创作者;规定社会条件的,只能是那些组成社会的人们。

50、卢梭于1759年开始写《社会契约论》,1762年4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其实,这本书的思想准备时期更早,1756年开始,他就计划写一部《政治制度论》,但由于要写《新爱洛绮丝》便搁置了。

51、 ▲16世纪的沙龙、咖啡厅曾是人们理性讨论的场所

52、本篇有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黄教授认为卢梭在此并不关心这种束缚状态如何产生,而是先行承认了这点,接下来才试图说明是什么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卢梭似乎并不质疑这种枷锁,他意识到我们所有的习惯都在奴役我们,文明人从生到死都摆脱不了。在卢梭看来,来自自然的强力不能诞生权利,它作为一种物理性的力量,并不能改变人的意志;强力一旦消失,受到强力约束的义务也就随之消失。自然权利意味着使用强力的正当性。自然权利只会带来自然状态,只能导致以暴制暴。与之相反,卢梭认为社会秩序才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基础的神圣权利,它不出自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因此问题在于要懂得这些约定是什么。在此,卢梭在此宣称社会秩序也是一种神圣权利时,一种新的权利观念就出现了——权利起源于约定,神圣的东西发生转换,社会秩序而非个体权利成为了论证中心。卢梭将社会秩序视为神圣的,这种神圣性是霍布斯那里作为有朽的世间神的利维坦所达不到的。同时,神圣性也意味着意味着社会秩序和其他一切权利从此有了存在的根基。然而约定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协议,如何超出永恒的自然而是神圣的呢?这是我们理解卢梭政治哲学的关键,这种带有神圣权利的社会秩序也是卢梭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论题。

53、RogerD.Masters著,胡兴建、黄涛译

54、人人都有幸福和痛苦,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谁遭受的痛苦最少,谁就是是最幸福的人;谁感受的快乐最少,谁就是最可怜的人。

55、凡是生于奴隶制度之下的人,都是生来作奴隶的。

56、他毫不客气的指出社会的种种弊病根源不在人,而在于社会制度,所以卢梭定下了写一部宏伟的政治学著作《政治制度论》的计划。

57、(1)卢梭回溯到人的自然状态,就不会有不平等。

58、果然,30年后,他已经成为伟大的文学家和思想家了。他的著作《忏悔录》《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在欧洲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他的名字——卢梭,享誉欧洲。在回到家乡的第二天,有位老朋友问他:“你还记得艾丽尔吗?”卢梭笑着说:“当然记得,她差一点儿做了我的新娘。”“当初她带给了你莫大的羞辱,自己也没有好下场,这些年来,一直生活在贫困潦倒之中,靠着亲戚们的救济艰难度日。上帝惩罚了她对你的背叛。”朋友对卢梭说。朋友本以为卢梭听到当初背叛自己的人落个悲惨下场后会感到高兴,然而卢梭却对他说:“我很难过,上帝不应该惩罚她。我这里有一些钱,请你转交给她,不要告诉她是我给的,以免她以为我在羞辱她而拒绝。”

59、此外,社会状态下的收益还应该包括道德自由,只有道德自由才能让人类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奴隶状态是欲望支配的结果,而一个人只有服从自己制定的法规才算获得自由。

60、《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

61、强力不构成权利;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威才有义务服从。

62、卢梭可能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那孱弱的身躯和脆弱的神经竟然可以塑造如此强有力的思想,身前被世人所唾弃,身后却像个幽灵一般笼罩着整个人类世界,引得无数学者争先恐后地完善他那个“没有契约的契约社会”。

63、 卢梭在第一卷论证了“权利的根据来源于约定”,原始社会的人由于自然灾难走向联合,通过最初的契约(全体约定)组建了社会。请注意,缔约双方并不是单个的人,而是人民与抽象的主权者(社会共同体)。

64、我既找不到一个完全献身于我的朋友,我就必须有些能以其推动力克服我的惰性的朋友。

65、洛克则认为 : 在自然状态中 ,人们按自然法行 事 ,自然法就是人的天性 ,自然法 (人的天性 ) 就是人人享有保全生命 、 自由和私有财产等 , 在同一自然 社会中共享有一切 ,权利平等 ,没有从属关系 。洛克是坚持人性善的观点 。   

66、在哲学上,卢梭主张感觉是认识的来源,坚持“自然神论”的观点;强调人性本善,信仰高于理性。在社会观上,他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

67、在卢梭那,“社会契约”、“约定”、“法律”等都和“公意”有关,这几个概念甚至可以互换。

68、青年是学习智慧的时期,中年是付诸实践的时期。

69、因而公意的最大特点在于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这也是公意区别于众意的最大特点。卢梭一方面承认公意与众意不是数量上的区别,而是质的区别,这就意味着即使是大多数人支持也不一定是公意,衡量公意的标准不在量。而另一方面又承认二者在一定条件下能相互转化:

70、我设想,人类曾达到过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

71、再者,主权者既然只能由组成主权者的各个人所构成,所以主权者就没有、而且也不能有与他们的利益相反的任何利益;因此,主权权力就无需对于臣民提供任何保证,因为共同体不可能想要损害它的全体成员;而且我们以后还可以看到,共同体也不可能损害任何个别的人。主权者正由于他是主权者,便永远都是他所当然的那样。

72、孩子的这3个表现是“伪勤奋”!5种方法提升孩子学习效率

73、装饰对于德行也同样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和生气。

74、可以理解“权利”为全部条件,根据这些条件,任何人的有意识的行为,按照一条普遍的自由法则,确实能够和其他人的有意识的行为相协调……任何一个行为,如果它本身是正确的,或者它依据的准则是正确的,那么,这个行为根据一条普遍法则,能够在行为上和每个人的意志自由同时并存。”(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商务印刷馆.20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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